为了调动全院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凝聚团结、向上的团队精神,促进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注重绩效,强化岗位职责,兼顾各类岗位的收入均衡,合理控制收入差距,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绩效工资(简称:业绩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 业绩金分配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分配基本原则
(一)适用范围
按学校有关规定,能够完成当年各类岗位职责的基本工作任务者,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教学人员、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可享受岗位津贴并参与业绩金的分配。
(二)业绩金分配基本原则
1、学校划分给学院的酬金总额,作为教学人员、教辅人员、管理人员的业绩金发放。
2、工作量范围包括专职教师上课、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设计、指导员工大赛、研究生招生、实验室教师上课、行政/实验室坐班费共八大类。
二、工作量计算办法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表1所示工作量计算办法。
表1 工作量计算办法一览表
序号 分类 工作量 备注
1 专职教师上课 实际学时 * [1 + (班级个数系数-1.0)
+ (课程形式系数-1.0)
+ (平行班课程系数-1.0)] 本/研
2 教育实习 市内:4学时/组/周;市外:6学时/组/周
每组人数10-20,每位教师所带组数< ="3组" 本科
3 专业实习 校内:3学时/员工 (员工数< ="5个员工/老师)
校外:参照教育实习
4 毕业设计 5学时/员工
5 指导员工大赛 国家级大赛(8学时/组/教师)
省级大赛或行业性全国大赛(6学时/组/教师)
质量工程国家级老员工立项(8学时/组/教师)
质量工程省级老员工立项(6学时/组/教师)
工业中心老员工立项(3学时/组/教师)
(每位教师所带组数< ="3组)"
6 研究生招生 出卷(4学时/份)、大纲(4学时/份)、面试(4学时/次)
阅卷(<10 份:2学时, 10-25份:4学时, 26份以上:6学时) 研究生
7 实验室教师上课 实验室教师实际上课工作量 / 3 (每周上课< ="8学时)"
8 行政/实验室坐班费 按学校政策执行
(一)专职教师上课工作量
每门课教学工作量 = 实际学时 * [1 + (班级个数系数-1.0)
+ (课程形式系数-1.0)
+ (平行班课程系数-1.0)]
表2 班级个数系数
班级个数 系数
1 1
2 1.4
3 1.7
大于等于4 1.9
表3 课程形式系数
课程形式 系数
非实验课 1
实验课 分组数=1 1
分组数>=2 1.6
表4 平行班课程系数(同一学期同一门课不同时段上课)
平行班 系数
第1个班 1
第2个班 0.9
大于等于第3个班 0.8
(二)教育实习
广州市内指导教育实习的工作量是每周每组4学时,广州市外指导教育实习的工作量是每周每组6学时。每组员工数10-20人,每位老师带的小组数不超过3组。
(三)专业实习
1. 本科生专业实习时间周数为6周。
2. 指导一位员工在校内专业实习的工作量为3个学时,每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5名员工。
3. 带队去企业开展专业实习的,参照教育实习的计算办法。
(四)毕业设计:
1. 本科生毕业设计时间周数为10周。
2. 指导一位员工的毕业设计工作量为5学时。
3. 每位老师指导的员工数根据毕业生的人数和职称的不同确定。
(五)指导员工大赛
1. 参加国家级竞赛,每组指导教师补贴工作量8个学时。
2. 参加省级竞赛,或行业性全国老员工科技、创业创新等综合性竞赛,每组指导教师补贴工作量6个学时。
3. 参加“质量工程”国家级老员工立项项目,每组指教师补贴工作量8个学时。
4. 参加“质量工程”省级老员工立项项目,每组指教师补贴工作量6个学时。
5. 参加“工业中心”老员工立项项目,每组指教师补贴工作量3个学时。
6. 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项目数不超过3组。
(六)研究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出卷、撰写大纲、研究生面试、阅卷。
表5 研究生招生工作量计算
分类 数量 工作量(学时)
出卷 1份 4
撰写大纲 1份 4
研究生面试 1次 4
阅卷 小于10份 2
10份至25份 4
26份以上 6
(七)实验室教师上课
实验室教师上课工作量 = 实验室教师实际上课工作量 / 3
(每周上课< ="8学时)
(八)行政和实验室人员的坐班费
行政和实验室人员的坐班费,按学校政策执行。
(九)学院领导和“双肩挑”人员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原则上平均每周承担各类各层次的课堂教学不超过4学时(不算合班系数);
(十) 教辅、管理岗位人员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原则上不得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确因特殊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平均每周承担各类各层次的课堂教学不超过2学时(公选课除外)。
(十一)各类兼职岗位
系主任(兼专业负责人时只算一个岗位)、专业负责人、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科研秘书、研究生秘书、学院会计,每学期给予适当补贴。具体额度:系主任(或相当系主任),按学校的标准发放;教研室主任(或相当教研室主任),按系主任的一半发放。
(十二)外聘教师课时费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外聘教师上课,其课酬参照学院标准发放。聘请校外教师授课时,如特殊情况可以适当高于本学院同职称教师课酬。
(十三)下列情况之一扣发
1. 请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补贴的计发,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请教制度和假期待遇暂行规定》(广师院[2013]241号)执行。
2. 外出学习的专任教师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 因责任心不强、疏忽而造成责任事故(含教学、安全管理等),被学校通报批评者,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
4.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
三、业绩金的发放程序
各类岗位人员的业绩金按预算发放,在合理安排税费的基础上按月造表上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发放,到学期末,再根据实际的业绩金总额,一次性发放。
第二章 岗位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的原则
1. 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个人考核与团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既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体现工作特点,适度灵活,并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2. 注意个性、兼顾公平。考核时,合理处理各岗位中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工作之间的侧重关系。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年度工作考核是确定教职工当年业绩金发放的依据。
年度考核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绩”的方面采用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是考核教职工完成岗位工作的质量和数量。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实验室技术人员、正科级及以下行政人员的年度考核,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同时要在本系(办)内进行公开述职,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核实相关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并确定考核等次,经公示后上报考核结果给学校。
从业绩工作突出的教职工中,按学校规定的各类人员比例评选出学校的年度考核优秀奖。
四、考核机构
公司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在各系考核完成的基础上负责学院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审核和评议。
五、申诉
如对自已或对某人考核结果和分配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小组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在考核结果公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不予以受理。已受理的申诉,由学院考核小组重新核查,并在受理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或提交学校人事处协调研究处理。
六、奖惩
年度考核结果优秀,以及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本方案征求学院全体教工意见后,由院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小组通过,从2015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一年。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小组。
BETVLCTOR伟德官方网站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小组
201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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